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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参政为公 实干为民 · 吾思吾行】以正确政绩观践行参政为民初心

发布时间:2026-07-09 信息来源: 【字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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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思静(民盟常德市委会委员、民盟鼎城区基层委员会主委、鼎城区司法局副局长):

开展“参政为公、实干为民”主题教育以来,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,结合基层盟员履职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,我深刻认识到,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民主党派干部履职尽责的根本遵循,必须始终锚定“参政为公、实干为民”的核心要求,切实把牢“为谁履职、怎么履职、履职成效由谁评判”的根本问题,确保各项工作方向不偏、重心不移、实效不减。

一、坚守参政为公初心,坚决摒弃形式主义政绩导向

作为民主党派基层干部,必须始终将提高政治站位摆在首位,自觉把党派履职融入地方发展大局,坚决破除“重指标、轻实效,重显绩、轻潜绩”的错误导向。此前,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,我曾一度将考核指标作为核心导向,片面追求服务覆盖率,忽视了服务匹配度和群众实际获得感,导致政策落地效果打了折扣。经过反思调整,我们优化了服务供给模式,充分尊重服务对象自主选择权,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。在组织盟务活动时,也曾存在“重规模、轻实效”的倾向,没有充分考虑盟员岗位工作实际,导致部分骨干盟员参与度不高。这些问题的根源,就是政绩观出现了偏差,没有把公共利益、盟员利益放在首位。下一步必须始终坚持以公心履职,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的“花架子”。

二、践行实干为民要求,扎实推进基层工作提质增效

基层工作直接面向群众、面向盟员,来不得半点虚功,必须坚持问题导向、靶向施策,多做打基础、利长远的实事。针对当前基层组织存在的“工学矛盾”突出问题,要进一步优化盟务工作机制,统筹协调活动安排,尽可能降低对盟员本职工作的影响,为盟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。针对青年人才储备不足的问题,要主动对接统战部门及相关单位,建立优秀党外青年常态化发现推荐机制,健全“发现-培养-使用”全链条培养体系,夯实组织发展基础。针对履职保障不足的问题,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,深化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联动协作,整合各方资源,形成工作合力,切实提升基层组织履职效能。

三、树牢群众评价标尺,切实追求人民满意的工作实绩

民主党派履职的成效,最终要由群众来评判、由实践来检验。我们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、盟员认不认可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,近年来针对特殊群体推出的公共法律服务便民举措、面向市场主体开展的法治保障服务,得到了群众和企业的广泛认可,这就是最实在的政绩。下一步,我将继续带领基层盟员,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发挥司法行政领域专业优势,深入开展公益法律服务、矛盾纠纷化解、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,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;同时广泛听取盟员意见建议,及时解决基层组织实际困难,真正把基层民盟组织建成有凝聚力、有战斗力的“盟员之家”。

我将始终以“参政为公、实干为民”为根本遵循,把正确政绩观贯穿履职全过程,务实担当、锐意进取,真正做到“参政参到点子上,议政议到关键处,为民落到实事上”,为地方高质量发展贡献民盟力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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